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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灿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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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 医疗纠纷的新特点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1日 来源:广州专职医疗律师
[导读]:  陈灿芳律师,广州专职医疗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

 陈灿芳律师,广州专职医疗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举证、持证,法院根据认定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管是发生什么类型的医疗纠纷,双方都需要以适当的方式和途径去进行解决处理。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婴幼儿医疗纠纷怎么来处理方法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医疗纠纷的新特点

  ①数量逐年增多:医疗投诉多,要求医疗技术鉴定的多,要求伤残鉴定的多,同时新闻媒体参与的也增多;

  ②院方败诉的增多:新的所采用的;举证倒置;,使医院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增多;

  ③赔偿数额增大:医疗纠纷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向医院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只要有对医院不利的情况,尤其是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时患者和家属就大肆喧闹,要求赔偿,数额越多越好;

  ④处理困难增大:多数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复杂,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而且社会各界一般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应当加以特殊保护,因此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⑤社会影响增大:特别是有些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因患者要求高额赔偿不能满足,而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及相关媒体投诉,加之有些媒体缺乏医学知识,不明事实真相,盲目炒作,给医院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坏。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医疗纠纷鉴定全部内容。在医疗纠纷鉴定过程当中,一定要选取可靠合法具体公信力的鉴定机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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